王大夫人自是不同意,娇宠长大的姑娘,如何受得住这旅途遥远,艰苦奔波?
王楚楚寻上他,求他帮忙说服母亲。
母亲向来对这个无欲无求的大儿子有求必应,王楚楚很顺利地跟着他出发了。
很意外。
看起来娇弱的妹妹一路吃苦耐劳,非但没给他惹半点麻烦,还在很多方面帮了他们不少,
尤其是她的一手好厨艺,总能用最简单的食材做出最美味的佳肴,当真是给了他好大的一个惊喜。
别小看煮饭这事儿。
像姜隽承这种不讲究吃的人,干粮搭着凉水对付一顿是一顿,
像凤琳琅,烧开水都能把厨房烧掉的人,就别指望跟着她能吃到什么好东西,饱一顿饥一顿,三天吃不上六顿饭,
其余其他人,其他事可能都还行,煮饭这事儿怎么都算是能力范围之外了。
本来赶路就辛苦,如果吃的再那么敷衍,那当真是苦不堪言。
王楚楚不仅精通琴棋书画这等风雅事,还擅长烹调女红各种实用性手艺,衣裳破个洞,她心灵手巧地在破洞上依着纹路绣上合适的花样,深得人心。
王宴有厌蠢症,他喜欢聪明的女孩子。
譬如凤琳琅,譬如姜雪璃,譬如他妹妹王楚楚。
王楚楚想做什么不重要。
她能脱离世道对女子的束缚,有了独立的思想,王宴愿意帮她一把——
一夜无话。
天亮时分,几人分头行动,各自去镇上买了点米面鸡蛋,以应付接下来的路程。
极其枯燥乏味的赶路。
南城被称为蛮夷之地不冤枉。
都是山,深山老林,出行不便,跑老远一段路都不一定能见到人烟。
稀稀拉拉的院落零星分布在广袤无垠的群山里,屋子和屋子之间隔了老远的距离,住在村头的人家与住在村尾的人家,想捎句话都要走半天路才说的上话。
更别提那住在山顶的人家,上下山一趟极为不易,还随时有野兽侵袭的风险,偏不知他们因何就非得住在山顶。
远亲近邻在南城不适用,
南城的邻居也挺远的。
一方水土养一方人。
姜雪璃喜欢热闹,她小时候在边城时,大家都住的很近,谁家炖个猪蹄,能把半条街的邻居都招到家里去蹭饭。
凤宸就更喜欢南城。
他自小活在旁人的眼底下。
他非常喜欢南城彼此隔得远远的这种安全感。
不提一路辛苦,众人策马从官道直达南安城,远远能看到巍峨沧桑的城墙轮廓。
“提速!天黑前进城!”
凤琳琅一挥马鞭,马儿狂奔向前,其余众人紧随其后,扬起尘土阵阵飞扬。